新加坡警察部队一名39岁的文职人员,被控在女同事的水壶内掺入他的精液,让女同事喝下。《星洲日报》报导,沈铿狄(39岁)在2008年2月21日,边看女同事的照片边手淫,然后将精液收在一个小瓶子内,还把全程录影。
事后他回到办公室,等到女同事离开座位后,把精液掺入女同事的水壶中。由于水壶的外部是红色的,所以女同事并没有发现水的颜色已经变了,照喝不误。沈铿狄故意在女同事回到座位后与她聊天,暗中把对方喝水的画面拍摄下来。
2个月后,他又以同样的方式,将精液掺入另外一名女同事的水壶内,同样拍下对方喝水画面,并将档案存放在家中的个人电脑内。
2009年的9月10日,沈铿狄到第三名女同事的办公桌,要她帮忙把一叠文件传给他,女同事蹲下来时,发现沈正在用手机拍摄她的裙底风光,经过一番挣扎,女同事把他的手机抢过来,随后报警。
警方接到报案后,到沈的住家搜查,起获上述掺精液入水壶的录影档案。沈铿狄一共面对146项指控,包括侵犯女性的隐私以及恶作剧等罪名。